日前,山西省晉城市政府發布《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整市試點工作方案》,要求今年70%有經營性資產的村完成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市、縣兩級組建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并選擇農林文旅康產業融合發展試點村先行開展交易。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任務。
晉城市轄6個縣(市、區)、84個鄉鎮2199個行政村(社區),農業人口172萬,耕地面積283.38萬畝。2018年,該市出臺《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后,全市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進展較快。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完成清產核資的村共計2065個,占應開展村莊數量的93.9%;已完成成員身份確認的村有2125個,占應開展村莊數量的96.6%;城區已全部完成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試點縣沁水縣也已全部完成清產核資和成員身份確認工作。經山西省政府推薦,晉城市被確定為中央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整市試點。
試點任務主要為,按期完成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全面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加快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賦予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功能作用,多種形式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全面加強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等8項。
其中,在賦予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方面,要求積極探索賦予農民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能。建立集體資產股權登記制度,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出具股權證書,把成員對集體資產股份的占有權落實到位;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
試點還提出,多種形式發展農村集體經濟,要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結合各自的資源稟賦,積極探索資源開發、土地營運、實體帶動、服務創收、資產收益等發展模式,不斷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資源豐富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充分挖掘土地、山林、水面、自然和人文景觀等潛力,采取集中開發或聯合開發、租賃承包等方式發展現代農業項目、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城中村、城郊村及已經村改居(社區)的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在符合規劃前提下,利用閑置的各類房屋設施、集體建設用地等,以自主開發、合資合作等方式發展物業經濟等相應產業;大中型企業周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與企業聯合等方式創辦小型加工企業或倉儲、運輸等服務業;農業特色產業突出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立足當地產業,與農業技術推廣部門、農業科研院所等聯合創建服務組織,為各類經營主體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村民外出務工多、就業率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在充分尊重承包農戶意愿的前提下創辦土地股份合作社,也可以開展承包地連片整理,發展規模經濟、專業經營。
此次整市試點強調,市、縣兩級組建統一監督管理、統一信息發布、統一交易規則、統一服務標準、統一交易鑒證的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平臺,搭建電子交易網絡平臺,建立健全規范的市場管理制度和交易規則,完善運行機制,實行公開交易,提升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水平。
(來源: 中國自然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