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更好地指導各設區市申請自治區補充耕地指標調劑,進一步規范有序做好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管理工作,廣西出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自治區補充耕地指標調劑庫管理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細則》),意味著廣西補充耕地指標調劑工作進入全面規范化管理。
《細則》是繼2019年9月份印發《關于印發自治區補充耕地指標調劑庫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之后,又一個關于補充耕地指標調劑重要性指導文件。《細則》在《方案》基礎上,梳理了項目審查的報件要求,進一步明確了審查內容、審查要點和審查流程。同時明確采取網上系統申報,節約審查時間,提高審查效率,加快指標調劑。
《細則》共十七條,主要就申請對象、職責分工、申請時間、申請材料、審查流程、費用繳納、指標劃轉等方面進行規定。其中,對自然資源廳主管部門相關處室負責審查的內容和要求進行了明確,對申請調劑的材料、審查要點以及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受理申請后內部審查時間、審查流程等規定予以明晰,確保自治區補充耕地指標調劑有序開展,確保各市申請國家和自治區立項的重大項目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得到有效落實,從而加快廣西重大交通項目用地順利落地,助推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
(來源:廣西自然資源廳網站)